我市發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固原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固原監管分局發布《固原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固原市行政區內申請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其預售資金的繳存、支出、使用及監督管理進行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細則明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相關業務“全程網辦”。市、縣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商業銀行、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寧夏互聯網+智慧房產管理服務平臺——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資金監管平臺開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相關業務,實現資金監管信息化、自動化,并與關聯金融機構實現信息共享。遵循政府監管、專戶專存、??顚S?、全程監管、重點把控、節點控制的原則,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前,應在監管銀行開立有“預售資金監管專戶”字樣的監管賬戶,賬戶性質必須為專戶。重點監管資金額度根據項目工程建設進度實行動態支取,重點監管資金使用,預售人應按節點通過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資金監管平臺申請,市、縣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同時,對商品房預售重點監管資金撥付節點比例作出了說明。其中規定,“施工進度達到規劃地上主體封頂,重點監管資金支取額度不得高于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60%?!?/p>
細則是對項目交付和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的保障。購房人的定金、首付款、按揭款和其他方式的購房款,都應當全部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監管賬戶中額度內資金必須??顚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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